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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全责是否必须先垫付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9-13 10: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当事人的全责当事人必须垫付么
    1、当事人的全责当事人是否必须垫付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保险公司理赔速度快,就不需要当事人垫付;
    (2)如果保险公司理赔速度慢,而医院救治伤员又要求必须先附押金,当事人必须先垫付钱,否则延误了治疗时机,医疗费会大大超过预期。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哪些情形当事人一方负事故全责
    以下情形当事人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
    1、逃逸导致事故 事实无法查明;
    2、故意破坏、伪造 现场、毁灭证据;
    3、在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
    4、机动车穿越道路或隔离设施;
    5、机动车违章进入非机动车道;
    6、机动车在人行道刮撞行人;
    7、机动车刮撞依法走人行横道行人;
    8、未避让警车等执行紧急任务车辆;
    9、车辆装载物遗洒导致事故;
    10、倒车时与车后车辆发生事故;
    11、非机动车逆行发生交通事故;
    12、非机动车超越其它车发生事故。
  • 全责不是必须要先垫付。发生交通事故需要进行赔偿时,应及时向保险公司说明情况,及时进行赔偿的不需要垫付。受害人自己垫付的,保存好费用凭证,向保险公司进行提交,之后根据凭证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 你全责不一定要你先垫付,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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