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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合同的变更包括哪些条件,具体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13 11: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
    2、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
    3、劳动者方面的原因;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 变更劳动合同需满足下列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采用了书面形式;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也不恶意损害第三方的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法律分析:合同变更的条件有四个:1、已存在着合同关系。 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 3、合同的变更须依当事人协议或依法律直接规定及法院裁决,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 4、须遵守法律要求的方式。 1、订立 劳动合同 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3、提出劳动合同变更的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要平等协商一致方能变更合同。 1、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 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应书面提前通知对方。 由用人单位提出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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