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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9-13 12: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后可按照下列流程来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
    1、带齐离婚协议书、房产析产证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2、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3、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离婚后房产办理过户手续的方式:
    1、当事人向房产部门申请过户;
    2、提交相关资料;
    3、房产部门审核资料;
    4、审核无误就会办理过户登记;
    5、发放产权证书。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的具体手续:首先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然后带齐离婚协议书、房产析产证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最后到房产管理部门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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