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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房地产可以抵押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抵押担保 2023-09-13 15: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地产抵押成立的条件有:
    1、抵押人对房屋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2、抵押房屋是不存在争议的;
    3、抵押需要签订抵押合同,进行抵押登记。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 没有产权证的房子不能抵押。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不能抵押,所以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抵押。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3)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四)已依法公布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五)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第八条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 不动产抵押设立的条件为该不动产属于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其所有权和使用权明晰,没有争议,且以不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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