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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出院后调解时间长,法律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9-13 17: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发生交通事故并非是出院后调解,发生交通事故时候就可以进行调解,而调节的时间一般没有强制的规定和时限。调解过程可以自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任何时间内开始,只要双方当事人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随时都可以调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交通管理部门就交通事故调解终结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有效期为三年,具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相应地进行延长。我国《民法典》规定,该期间应当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民法典》交通事故调解终结后起诉有效期是三年内。发生交通事故进行调解后,由交管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的三年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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