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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虐待该怎么办,应该怎么处理?

其他 2023-09-14 13: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虐待的行为主要包括:
    1、肉体摧残,如殴打、冻饿、禁闭等;
    2、精神上折磨,如侮辱、咒骂、讽刺等。
    虐待家庭成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虐待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 如果构成虐待罪,可以选择报警,或向居委会或村委会申诉或其他方法。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然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构成虐待罪,情节恶劣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虐待他人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 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虐待家庭成员的,受害人可以到当地到法院起诉,情节严重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根据刑法第260条的规定,本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一般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被虐待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对于虐待家庭成员,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则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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