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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能解雇员工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工伤索赔 2023-09-15 08: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职工被开除,工伤职工应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1、员工首先要明确被单位开除所依据的事实。如果所依据的事实不存在,或者开除的原因没有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约定,用人单位将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工伤职工有权提起劳动仲裁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或者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有具体明确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作为开除工伤职工的依据,开除依据的规章制度经民主程序制定序制定并向工伤职工公布,不违反法律法规。那么,即使在工伤治疗期间,劳动者也可能被确认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因此,律师在此提醒广大劳动者,即使在工伤期间,也要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法律分析:一是工伤劳动者达到一定的伤残等级的,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即主动辞职),但用人单位则无此权利,否则属于非法解雇;二是工伤劳动者辞职要求赔偿的,有权要求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法律分析:
    工伤期间,劳动者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单位不能提出解除合同。如果在公司上班期间受伤,属于工伤,是由于给用人单位提供职务工作造成的。如果在工伤认定中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那么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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