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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底开始在施工现场工作,5月60岁,6月在施工现场工作时手掌受伤,导致第四掌骨骨折,找到公司,公司说不买保险,只能找招聘你工作的老板。老板同意支付治疗费用。但恢复需要三个月,那么如何要求赔偿后续的误工费呢?

工伤索赔 2023-09-15 0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工伤赔偿步骤如下:
    1、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鉴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护理依赖等级鉴定,并提供工伤鉴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相关信息;
    3、工伤待遇:按伤残等级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领取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处理工伤事故赔偿纠纷步骤如下:
    1、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认定报告出来,工伤职工治疗结束出院后,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取得鉴定报告;
    3、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协商工伤赔偿,如果无法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工伤职工可以向事故发生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工伤赔偿;
    4、双方提供证据,经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后,按裁决书执行;
    5、如果用人单位不执行裁决书的工伤赔偿,工伤职工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活动工伤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在提出工伤赔偿的申请后,一般在审核通过后的两月左右钱能到账。工伤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康复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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