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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支付赡养费的年龄,法律规定是什么

赡养 2023-09-15 09: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母赡养费法律对年龄没有明确规定,赡养标准依据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而定。
    我国法律没有对子女在老人多少岁时必须进行赡养义务的年龄规定,但是无劳动能力或是生活困难的老人有权利要求子女尽其赡养义务,给予老人最基本的生活费并且有权要求子女探视。子女属于年老父母的赡养义务人之一,应该尽赡养义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第十六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 父母赡养费法律对年龄没有明确规定,赡养标准依据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而定。
    我国法律没有对子女在老人多少岁时必须进行赡养义务的年龄规定,但是无劳动能力或是生活困难的老人有权利要求子女尽其赡养义务,给予老人最基本的生活费并且有权要求子女探视。子女属于年老父母的赡养义务人之一,应该尽赡养义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第十六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 父母赡养费法律对年龄没有明确规定,赡养标准依据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而定。
    我国法律没有对子女在老人多少岁时必须进行赡养义务的年龄规定,但是无劳动能力或是生活困难的老人有权利要求子女尽其赡养义务,给予老人最基本的生活费并且有权要求子女探视。子女属于年老父母的赡养义务人之一,应该尽赡养义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第十六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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