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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底开始在施工现场工作,5月份60岁。6月份在施工现场工作时,手掌受伤,手掌第四掌骨骨折。当我找到一家公司时,公司说我没有买保险,所以我不得不找一个雇佣你工作的老板。老板同意支付治疗费用。但是恢复需要三个月,那么如何要求赔偿后续的误工费呢?

工伤索赔 2023-09-15 09: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工伤赔偿步骤如下:
    1、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鉴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护理依赖等级鉴定,并提供工伤鉴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相关信息;
    3、工伤待遇:按伤残等级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领取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处理工伤事故赔偿纠纷步骤如下:
    1、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认定报告出来,工伤职工治疗结束出院后,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取得鉴定报告;
    3、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协商工伤赔偿,如果无法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工伤职工可以向事故发生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工伤赔偿;
    4、双方提供证据,经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后,按裁决书执行;
    5、如果用人单位不执行裁决书的工伤赔偿,工伤职工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活动工伤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工伤赔偿申请流程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3.持鉴定结论、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等材料向社保部门申请报销。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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