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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困难能否降低抚养费用,法律如何规定?

子女抚养 2023-09-15 1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生活困难能通过下列方式减少抚养费:
    1、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同意后签订抚养费协议;
    2、向法院起诉,对于具有正当理由造成的生活困难,法院可以判决适当减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生活困难可以减少抚养费的。但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或双方据此无法达成协商,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审理后,认定情况属实,判决支付方予以适当减少等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 生活困难可以适当的减少抚养费。减少抚养费的方式是:父母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只要一方确实有必要减少孩子抚养费,而另一方有能力抚养孩子,且同意减少孩子抚养费的,就可以减少孩子抚养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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