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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到期3年后如何续签,具体应如何处理?

其他 2023-09-15 10: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居住证过期3年了是可以续签的。居住证一般会由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是一年的,居住证持有人需要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该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到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因此居住证续办,是需要期满前的一个月内去办理的,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在居住证到期前1个月之内,到原材料申报点,办理续办。原居住证有效期到期后,自动作废。所有的申报材料均需核对原件。如果原居住证遗失的,需缴纳工本费20元。申报材料须本人或单位人事部门人员递交,其他人员不得代办。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 法律分析:居住证到期了续期只要准备好居住证(满11个月且不超过13个月)及本人身份证,就可以到属在地全市范围内的任意户籍派出所办理居住证签注业务。无需重新照相,如果原居住证遗失的,需缴纳工本费20元。居住证过期过久都可以办理续期,不过,中间间隔在90天之内的可以连续,间隔超过90天的,不算连续,重新算起。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在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 居住证到期续办应当填写签注申请表交由工作人员核对、信息系统后台比对,比对系统一致的当场打印签注信息,居住地址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变更居住地址信息,比对核定不一致的不予签注。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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