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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摔成骨折该不该培偿,法律规定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9-15 11: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积极协商处理
  • 法律分析:在游泳馆摔伤,如果游泳馆没有尽到提醒的义务,可以要求赔偿。如果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不需要赔偿。关于赔偿可以与游泳池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诉讼。可以得到的赔偿主要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因此而支出的交通费等费用。如果你因此而有伤残等级,则可以得到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法律分析:可以与游泳池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诉讼。可以得到的赔偿主要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因此而支出的交通费等费用。如果你因此而有伤残等级,则可以得到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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