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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对股东直接诉讼有哪些规定?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9-15 12: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东直接诉讼的法律规定如下: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公司法》对股东直接诉讼作出的规定是对于有瑕疵的股东会或者是董事会的决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宣告撤销或者是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宣告无效的决议自始无效、当然无效。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 法律分析:公司法对股东直接诉讼作出的规定:《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决议的无效或被撤销,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二条 公司决议的无效或被撤销,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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