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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离婚有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离婚赔偿 2023-09-15 14: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1、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况如下:
    (1)夫妻一方与他人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其他重大过错的行为,可以要求另一方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诉讼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诉讼离婚的程序是:
    1、起诉阶段,提交起诉书,夫妻感情破裂证据材料;
    2、答辩阶段,被告提交答辩的,由法院送达答辩状副本给原告;
    3、庭审阶段,开庭审理,开展法庭调查,双方质证,查清事实真相,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4、生效阶段,法院送达判决法律文书,当事人签字即为生效。
  • 离婚赔偿的构成要件有:
    1、男女双方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2、一方当事人存在重婚、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
    3、前述行为导致双方离婚;
    4、离婚赔偿的其他构成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离婚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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