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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不生效可以解除吗,具体应如何规定

租赁合同 2023-09-16 08: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赁合同一旦成立生效,双方是不可以随意解除的,但如果发生以下情况,那就可以合法解除租赁合同:
    1、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到期了,出租人可以合法收回房屋;
    2、出租人与承租人友好协商的,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3、承租人故意破坏房屋或者改变房屋用途且拒绝还原赔偿的;
    4、出租人不按时交房,承租人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然不交付的;
    5、房屋有缺陷,严重影响承租人居住的等等。法律依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租赁合同未生效,双方可以经过协商,在协商一致的情形下解除合同。合同解除了,合同的权利义务就会终止。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二款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 房屋租赁合同在没有生效前可以解除。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一致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发出解除函、正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对方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解除的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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