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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的流程是什么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9-16 09: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东会召开程序如下:一、会议筹备。包括:确定召开股东大会;会务组织;会议提案、内容和确定会议议程;准备会议资料。二、通知股东。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三、会前检查。四、审议及决议。
  • 股东会召开程序是:首先进行会议筹备确定召开股东大会、会务组织、会议提案、内容;筹备完毕后发出会议通知;然后在通知的时间内召开会议并进行记录;最后对会议决议进行签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股东大会召开流程:
    1、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或者董事长不能履职的,依次由副董事长、被推举的董事召集;
    2、提前通知各股东会议的时间、地点、事项;
    3、正式进行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零二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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