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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领结婚证,妻子请律师起诉我,该怎么办

结婚 2023-09-16 0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结婚证的,如果有能够证明婚姻事实关系的证据,当事人带齐本人的身份证、起诉书、证明婚姻事实的证据等材料到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没有住所地或者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没有结婚证,一般不能起诉。因为离婚诉讼需要向法院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没有结婚证的,当事人可以先向民政部门要求出具夫妻关系证明或者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相关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发。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应当补发结婚证和离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没领结婚证,男女双方的关系就不受法律保护,在法律上不属于夫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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