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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被司法冻结,可以在银行注销

其他 2023-09-16 10: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银行卡被司法冻结,是不可以进行存取款、注销的,要等法院办理完案件之后,才会解冻银行卡,此后才可以进行注销等行为。法律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查封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案件调查部门、案件审理部门及派出机构在对证券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审理或者执行时,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冻结、查封:
    (一)已经转移、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的;
    (二)可能转移、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的;
    (三)已经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
    (四)可能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
    (五)其他需要及时冻结、查封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 一、银行卡被冻结能注销吗
    1、冻结的银行卡不能注销,需要先解冻再注销。一般长时间没有使用一张银行卡,且卡内还有余额,通常情况是,银行卡会继续被扣除管理费,直到卡内全部钱扣光为止,如果一段时间内没有发生业务,就会被暂停使用并打入不动户。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三条
    冻结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对于重大、复杂案件,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冻结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财产的期限可以为一年。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二百四十六条
    对冻结的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应当告知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有权申请出售。
    权利人书面申请出售被冻结的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不损害国家利益、被害人、其他权利人利益,不影响诉讼正常进行的,以及冻结的汇票、本票、支票的有效期即将届满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出售或者变现,所得价款应当继续冻结在其对应的银行账户中;没有对应的银行账户的,所得价款由公安机关在银行指定专门账户保管,并及时告知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
    二、银行卡解冻的条件有哪些
    银行卡解冻的条件如下:
    1、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2、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3、债务已经清偿的;
    4、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冻结的银行卡不能注销,需要先解冻再注销,长时间没有使用一张银行卡,且卡内还有余额,通常情况是,银行卡会继续被扣除管理费,直到卡内全部钱扣光为止,如果一段时间内没有发生业务,就会被暂停使用并打入不动户(或者睡眠户),这时客户还可以通过激活的方式重新启用这张卡,而如果连续几年都没有再发生业务,账户就会被银行注销。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四债务已经清偿的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六人民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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