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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伤鉴定,多久有效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9-16 10: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轻微伤司法鉴定的效力,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条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 法律分析:一般的鉴定在7天之内就可以拿到,但有些伤情比较复杂,有必要进行延迟,或者送上一级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达到轻伤,构成故意伤害,但是是否立案,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如果决定立案后,应当进行侦查,采取什么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决定,也不一定需要拘留。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五条 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通过信函提出鉴定委托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
  • 法医鉴定的时间如下:原则上,原发性损伤应在3个月内进行评估。其次如果评估主要依据外观损伤或器官(脑、听觉器官、视觉器官等)和肢体功能损害,应观察和测试损伤的后果或结果,一般应在受伤后3至6个月内进行。最后如果损伤的程度比较难、复杂、不确定,可在治疗结束或稳定后6个月内进行。《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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