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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定污染环境罪既遂判刑标准?

环境污染 2023-09-16 13: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刑法规定污染环境罪既遂的判罚标准:
    1、构成污染环境罪既遂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犯罪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或存在法定特别严重情形的,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 污染环境罪既遂判刑标准的规定是: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 污染环境罪既遂的最新处罚标准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修正案八已对本罪做了修订,并不要求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只要严重污染环境就可成立此罪。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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