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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壳公司怎样注销,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9-16 13: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空壳公司注销,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注销登记报告、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后,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公司注销的情形包括: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判决予以解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变更的登记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
    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 法律分析:不难。空壳公司相比其他正常运营的公司还是比较好注销的。首先空壳公司和零申报公司大多属于为展开经营活动的公司,如果属于未展开经营活动的,或是在注销登记前没有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可以直接办理简易注销,在网上办理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 注销空壳的小公司的流程如下:在公司清算期间通过全流程网上登记模式办理,办理清算人员备案和提交清算报告。注销公告期间,利害关系人对注销登记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企业提出,也可以通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填报注销异议申请表的方式向商事登记机关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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