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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医疗事故可以要求什么赔偿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9-16 15: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事故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但具体的金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 医疗过错可以申请以下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等等。造成伤残的,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造成死亡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 可以索要医疗事故赔偿的人是患者,以及患者死亡时,其配偶和直系近亲属可索赔。索赔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陪护费。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六)残疾用具费。
    (七)丧葬费。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九)交通费。
    (十)住宿费。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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