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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社保怎么报销,具体怎么处理?

其他 2023-09-16 17: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社保是我国最基本的福利政策。社保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异地社保报销流程是,先开转院手续,让主治大夫在转诊单上签字,接着医院盖章。去医保局给转诊单盖完章后,就可以去就诊医院就医。就医结束后,带回医疗票据和盖着医院公章的病历;最后,拿着医疗票据,身份证,医保卡,转诊单和病历在当地的医保部门进行核算,等待返现。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一条 规定,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 社保可以异地缴纳。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
    具体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城市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所在城市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所在城市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城市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 社保外地就医的报销方法:1、按当地医保规定,到异地看病人员应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在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就医结束后,凭相关票据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2、如果参保地与就医地实现医保联网结算,需到异地的人员按当地医保相关规定办理异就医手续后,即可到就医地刷医保卡就医,直接结算医疗费用,不需本人垫付医疗费用后报销。3、参保地与参保人要去的就医地建立了医保代报销协作关系,这样参保人只要按规定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了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后,在就医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只直接委托就医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六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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