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孩子入户口需要什么证件,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其他 2023-09-17 08: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小孩入户口需要以下证件:申报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未成年人的出生证等。若申报人为夫妻的,当事人还应当出具结婚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等人员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孩子入户口需要的证件包括父母的结婚证、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以及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儿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带齐上述材料,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入户。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法律规定,孩子入户口需要的证件有:结婚证、子女出生时医院出具的子女出生证明、计生办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父母任意一方的单位户籍员出具的出生人口上报单、当地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妇幼保健证明、父母任意一方的户籍证明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齐齐哈尔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