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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亲戚的小产权房,亲戚说什么都不用写,怎么证明是我的房子呢?

小产权房 2023-09-17 09: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确认房屋产权案件,当事人一般要提供这样的证据:
    第一、提供证明自己对争议房屋享有所有权的证据材料,比如房屋产权证书、建房许可证、继承证书或者赠与的公证、还有房产买卖的合同、过户的证明等等。
    第二、提供交纳房产税等这些权利人自己履行产权人权利和义务的证明材料。提供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管理情况的证明材料。
    第三、证明房屋改造中或其他情况下有无被没收、改造、挤占等这方面的材料。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法律分析:可以根据双方的书面协议,口头协议以及资金流转的方式进行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可以根据双方的书面协议,口头协议以及资金流转的方式进行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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