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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的电动车,对面的车发生了事故,对方的主要责任,我父亲的次要责任,我父亲的肋骨断了5根,后续培养了3个月,想问如何谈论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9-17 09: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交通事故什么时候谈赔偿
    1、交通事故赔偿在发生之后治疗完毕谈。因为交通事故的一些赔偿可能会涉及到人员的治疗,所以在完全康复之后来进行费用的协商也是比较合理的一种期间。交通事故赔偿拒不履行的后果是财产会被法院查封,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不赔偿的,可拿着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和所有损失的单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方不履行判决书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处理交通事故步骤是什么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 交通事故伤者可以与事故责任方协商赔偿,赔偿的项目和计算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如果对方不愿意赔偿,伤者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肇事方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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