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如何处理噪声扰民的投诉,如何操作

业主维权 2023-09-17 14: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噪音扰民处理方法如下:
    1、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或小区物业公司反映,让物业公司出面协调解决;
    2、业主也可以自行向环保部门进行投诉;
    3、噪音扰民可以向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反映。
    夜间施工噪音标准是什么
    1、住宅区的噪音,白天不能超过50分贝,夜间应低于45分贝,若超过这个标准,便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2、安静住宅区夜间的噪声标准定为35dB。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排放噪声的单位或者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或者阻挠。实施检查的部门、人员对现场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第三十条
    排放噪声造成严重污染,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排放噪声的场所、设施、设备、工具和物品。
  • 噪音扰民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处理:
    1.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处理;
    2.音扰民可以报警。根据声音的大小来判断,如果达到噪音级别,可以报警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一、声音扰民可以投诉吗
    1、声音扰民可以投诉。具体如下:
    (1)可以通过居委会进行调解;
    (2)可以向派出所、城管或者环境部门投诉噪音污染;
    (3)向法院提起诉讼;
    (4)如果噪声达到国家法定标准的可以向环保部门举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
    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拒绝、阻挠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扰民违法吗
    扰民违法。具体如下:
    1、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
    2、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3、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指定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许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