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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学生在学校跑步时无意碰撞,其中一名摔倒受伤是谁的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9-17 15: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与学校沟通、协调处理
  • 学生在学校摔伤学校负责,但学校证明自己已经尽到安全监管义务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如果是成年的学生摔伤致残的,只要不是学校过错导致的,由学生自己承担责任,如果是由于他人原因导致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
    如果是未成年人的学生在学校摔伤致残的,则学校不能证明自己尽到了教育、监管义务的,由学校承担责任,如果是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
    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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