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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没有借条也不承认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9-17 17: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钱不还没有借条也不承认的解决方式:债权人可以出示除欠条以外的其他能够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如转账记录、知情人士的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只要债权人出示的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或能够证明双方之间确实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欠钱没有借条对方不承认的,当事人可以尽量收集其他相关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一、有借条但借款人不承认怎么办
    1、有借条但是借款人不承认时,债权人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追讨债务。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可以起诉,诉讼时效是2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具有欠款事实的证据有哪些
    具有欠款事实的证据如下:
    1、借据、收据、合同等能够证明原告和被告之间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材料;
    2、原告应当提供自己将标的物交付给被告的时间、地点及交付经过的证据材料;
    3、对债务担保或者连带责任人,应提供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及其应当承担责任的证据材料;
    4、设有抵押物的债权,应提供抵押物的收据等,说明抵押物的种类、数量、价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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