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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是否需要缴纳契税,法律如何规定

遗产继承 2023-09-18 09: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继承需要交契税,要按照标准缴纳契税,如房产继承进行公证是要收公证费的,按继承面积的2%收取。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还有按照法律规定继承的遗产中应当要交税的要按规定缴纳税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 房屋继承后还需要缴纳契税。但是要注意的是,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免交纳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除此之外还有合同印花税和权证印花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免征。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 房产继承是要缴纳契税的。但若前述所称的房产继承属于法定继承的,免征契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依法免于契税征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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