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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延误邮件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刑法如何规定

刑事辩护 2023-09-18 13: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立案标准:
    1、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其他恶劣社会影响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3、延误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其他重要邮件投递,致使他人失去高校录取资格或者造成其他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的;
    4、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四十五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四十五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四十五条
    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二)延误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其他重要邮件投递,致使他人失去高校录取资格或者造成其他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的;
    (三)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其他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立案标准是:
    1、邮政工作人员玩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2、延误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其他重要邮件投递,致使他人失去高校录取资格或者造成其他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零四条
    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邮政法》第三十九条
    邮政工作人员拒不办理依法应当办理的邮政业务的,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的,给予行政处分。
    邮政工作人员玩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的立案条件:
    1、因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而造成2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延误了高校录取通知书等重要邮件投递,给他人造成失去高校录取资格等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的;
    3、给国家声誉造成严重损害或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四十五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四十五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四十五条
    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二)延误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其他重要邮件投递,致使他人失去高校录取资格或者造成其他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的;
    (三)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其他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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