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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在异地办理协议离婚,是否有法律规定?

协议离婚 2023-09-18 14: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书可以在异地签订,但是协议离婚不能在异地办理。协议离婚,即离婚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的行为。
    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该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办理离婚登记的行为。
    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该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可以是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协议离婚原则上不可以在外地办理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协议离婚是不可以在异地办理的。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内地的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
    内地的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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