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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公司成立过程中产生的债务承担主体?

公司债务 2023-09-18 20: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成立公司的债务应按下列方式分担:
    1、一般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公司债务;
    2、如果公司全部财产不足以偿还公司债务的,由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偿还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偿还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成立公司债务的分担方式:一般情况下,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公司债务。但若公司全部财产不足以偿还公司债务的,由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偿还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偿还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公司成立,设立过程中的债务,应当由公司承担,也可以由合同相对人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成立公司需要进行名称预先核准,之后携带申请书、公司章程进行登记。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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