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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证遗嘱需要哪些材料,有哪些规定

遗产继承 2023-09-19 05: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嘱公证需要以下手续:
    1、立遗嘱人明确遗嘱内容后,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立遗嘱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遗嘱中分配的财产的产权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的材料,亲自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
    3、公证处受理后,立遗嘱人清晰阐述其遗嘱意愿,并由公证人员负责记录;
    4、领取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法律依据:《公证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 遗嘱公证办理所需材料:
    1、遗嘱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指定受益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遗嘱人与受益人系直系亲属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派出所的户籍注销证明或有关单位复印的人事档案材料);
    4、遗嘱人的的婚姻状况证明:
    ①已婚,提供结婚证;
    ②离婚后再婚,提供原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③丧偶后未再婚,提供原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
    5、遗嘱所涉财产的权利凭证(如房产证);
    6、遗嘱文书(公证处可提供代书);
    7、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 法律规定公证遗嘱的办理:1、到公证处申请公证。2、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2)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等;(3)书写遗嘱的草稿。3、公证员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询问当事人、作必要的调查了解之后,如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出具遗嘱公证书。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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