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在什么情况下不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子女抚养 2023-09-19 11: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以下情况下不用给抚养费:
    1、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当事人能不给抚养费的;
    2、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情况下能不给抚养费。
    一般情况下,不直接抚养方是要支付抚养费的,因为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在我国如下情况不需要抚养费:夫妻双方协商约定,应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而由另一方承担全部抚养费的情形,或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以下情况下不用支付子女抚养费:
    1、子女既已满十八周岁,又有经济能力的;
    2、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
    3、抚养子女的一方,既有经济负担能力,又愿意独自承担全部抚育费的;
    4、给付抚养费一方丧失劳动能力,以及不能满足自身生活需求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昆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