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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在贵州省都匀地区。我妻子在一个私人单位工作。在野外(山坡上)工作的路上,一名员工不小心砍断了树,摔倒在腰部和背部,导致椎体横向骨折(老板有保险)。咨华的工伤赔偿金是多少?

工伤索赔 2023-09-19 19: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般来说,按照国家关于工伤赔偿的相关规定。您需要先到当地的专业机构去做劳动工伤等级的鉴定,需要等到工伤等级的鉴定结果出来之后,才能判断具体的赔偿金额。因为赔偿金是需要看您的工伤鉴定等级才能确定的。
  • 法律分析:工伤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生活护理费等。如果员工构成了伤残,还有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获得工伤赔偿,首先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一般超过期限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如果被确认为工伤,就可以获得一定的工伤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法律分析:工地骨折一般会赔偿给受伤工人其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的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交通费的、住宿费的、残疾赔偿金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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