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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五年,本月11日离职,本月社保公司还有义务缴纳吗?

社会保险 2023-09-20 10: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只要当月员工在用人单位上班了,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员工缴纳保险。如合同有约定不缴纳的,亦属于无效约定。如果一个月内在两个单位上班的,可以双方沟通协商好社保费用的交纳事宜
  • 法律分析:职工离职,当月的社保应该由原单位按正常情况缴纳,到次月起才停止缴费。并且,该由单位承担的部分不能由个人来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应该缴纳,按照国家的规定你在那里上班领取的当月的劳动报酬就应该相应的缴纳社保。没有说什么发工资的周期问题。可以看一下本人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日期是什么时候如果是2月15日那么就应该缴纳保险。有工资就该有保险。目前的确有一些公司自己的制度规定,比如上半月离职,就不给上保险之类的,但这个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只要这个月员工在单位上班了,单位就有义务为员工缴纳保险。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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