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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供劳动条件的是什么,法律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21 00: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未提供劳动条件”源自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即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员工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未提供劳动条件”案件的法律关键点用公式表示即: 根据摩金发布的《2015年广东省劳动争议大数据报告》中判例数据分析结果显示,在司法实践及实务操作中,“未提供劳动条件”争议类型中主要问题集中于如何认定“未提供劳动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该法律条款规定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另有规定,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书的,每月要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但是以十一个月为限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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