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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和股东的变更流程是什么?

公司成立 2023-09-21 00: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法人和股东的变更流程是:
    1、由股东会议作出变更决议或各当事人达成协议;
    2、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决议或决定等其他的国家工商总局规定提交的文件;
    4、予以变更登记后,变更公司股东名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 公司法人股东股权变更流程如下:
    1、如对外转让股权,书面形式通知其它股东;
    2、其它股东作出是否同意转让的答复;
    3、如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则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受让方履行协议义务后,公司签发出资证明书;
    5、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其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变更 公司法 人和股东需要准备什么? 到政务大厅的工商局窗口可以办理,这个通常是走变更登记的事务流程。需要提供给支持变更的各种凭据原件,如 股东大会决议 、 股份转让协议 等等,还需要涉及到的股东本人持 身份证 原件到场确认变更。 一、 公司法人变更 申办手续: 1、 申请报告; 2、 公司委托 代理 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 依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 公司章程 ; (1)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2) 经营范围变更 :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注册资本变更:出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 (4)住所变更: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 租赁协议 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6) 股东变更 :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或 股权转让协议 、付款凭证、新股东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 5、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 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 提交《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正副本和IC卡。 二、公司股东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1、股东变更的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公司变更 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 有限责任公司 变更股东提交原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标的、数额,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力的行使情况等,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出资人提交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转让出资的文件。 4、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5、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新的股东会成立,修改公司章程,决定是否调整经营管理机构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新的股东会成立,修改公司章程,决定是否调整经营管理机构,由发起人盖章或者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6、章程修正案: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7、新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或者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提交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变更后的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如公司的 经营范围 属于鼓励或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关于投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外商投资企业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它材料。变更后的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如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的,除外商投资企业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应提交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公司还应提交省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应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变更 公司名称 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变更仅涉及名称变更的,不包括注册地址变更、 注册资金 变更、股东变更的,仅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即以下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当出示原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办理完毕所有变更手续后,在领取新执照时需将原执照所需的全套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及原执照正副本交回登记机关注销后(一般城市的营业执照无配套ic卡,仅《组织机构代码证》颁发ic卡),方可换取新的公司执照。 变更公司法人和股东的流程及准备材料不完全一样,是两件性质相似但又有针对性的事。法人和股东在变更前都要进行股东会议,股东会的决议,也是变更时要出具的材料之一,证明公司对法人或股东的变更无异议。营业执照正副本,股东或 法人变更 都需要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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