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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后,女方觉得对方合适,男方家要拆迁。因为拆迁,她提前拿到了结婚证。因为结婚户口多了一个人,她多拿了一百万拆迁款。现在,她发现两个人在喝酒之前是不合适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两个离婚的女人能得到多少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9-21 09:0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1、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认定为个人财产。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按照个人财产对待。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被解除时,当事人一方个人的财产归个人所有。
    2、同居期间当事人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照按份共有处理。婚姻被确认为无效或婚姻关系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都有权请求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自己的份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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