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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和儿媳离婚了,我给他们的房产能收回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9-21 10: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离婚放弃房产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回的,但是对方存在欺诈的、胁迫的、隐藏的、转移的、变卖的、毁损的、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情形的可以向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要回该房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房子当然可以收回,但是这里面存在一个证据的问题,就是父母买的房子是父母付的全款吗,如果是全款由父母购买的,父母是有权进行收回的。
  • 法律分析:离婚时将房子给对方的,不可以要回来。男女双方在离婚时,对方共同财产作出处理,双方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的,离婚后,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进行处理,不可以将房子要回来,但是,财产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撤销,协议撤销后,可以重新对房子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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