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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财产转移是否可以提起离婚,有哪些法律规定?

起诉离婚 2023-09-21 11: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财产转移的具体情形有:
    1、未经配偶同意,私自转移各类资产;
    2、以逃避债务或者规避限购为名与配偶协商,借用他人名字购买不动产,或者委托持股、隐名投资股份;
    3、以各种方式设置陷阱,侵占夫妻共同财产;
    4、私自变卖夫妻共同财产;
    5、与他人串通伪造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离婚财产转移的具体情形有:
    1、未经配偶同意,私自转移各类资产;
    2、以逃避债务或者规避限购为名与配偶协商,借用他人名字购买不动产,或者委托持股、隐名投资股份;
    3、以各种方式设置陷阱,侵占夫妻共同财产;
    4、私自变卖夫妻共同财产;
    5、与他人串通伪造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离婚财产转移的具体方式有:
    1、未经配偶同意,私自转移各类资产;
    2、以逃避债务或者规避限购为名与配偶协商,借用他人名字购买不动产,或者委托持股、隐名投资股份;
    3、以各种方式设置陷阱,侵占夫妻共同财产;
    4、私自变卖夫妻共同财产;
    5、与他人串通伪造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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