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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户口在男方家怎么办,处理办法是什么

其他 2023-09-21 13: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孩子户口在男方家的处理方式:一般可以由双方协商随父或随母。如果跟随直接抚养方,户口不在直接抚养方的,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离婚了孩子的户口应采取下列办法处理:
    1、一般由父母双方协商随父或随母,但是一般跟随直接抚养方;
    2、如果户口不在直接抚养方的,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
    3、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离婚后,户口在男方家的,应当按照具体情况处理。离婚后,户口在男方家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女方的户口有去处的,可以把户口从男方家迁出去,女方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且提供相应的证件和材料,审查后,确认情况属实的,应当出具迁移证;
    2、女方的户口没有去处的,可以将户口留在男方家,不需要迁出去,等找到去处后,再申报变更登记,把户口迁移出去。
    法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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