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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面的商店吃饭得了肠胃炎可以投诉吗?

消费者维权 2023-09-21 15: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消费者在投诉时,首先,应明确要投诉的具体食品和生产经营该食品的单位,包括食品的具体情况(食品中有异物、异味、包装标识不符合卫生要求)和生产经营该食品单位的地址等等;其次,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向监管部门反映相应的情况,以便监管部门及时收集到相应的证据;再次,消费者在投诉的时候要尽最大的可能保存相关的证据,如购物凭证、发生可疑食物中毒时剩余食物、病人的呕吐物等等,以使监管部门掌握相应的证据,查明真相。消费者掌握了这些投诉的要点,就可以给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供很多的线索,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依法打击违法行为。
    食品安全问题的投诉举报电话是12315。这个电话不仅仅可以受理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还可以咨询食品安全相关问题。广大消费者可以通过12315这个电话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投诉举报或者咨询。
  • 法律分析:可以直接拨打消费者委员会电话(12315)进行投诉和要求派人过来取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已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可以对该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
    (一)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二)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第三十八条 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除采取抢救措施外,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控制措施。
  • 在饭店吃坏肚子可以向属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拨打12315全国统一消费者举报热线投诉、可以向属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提供具体的事实、证据和请求,并配合投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第四十六条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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