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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要建新农村,鱼塘要征收。请问这是按什么补偿的

征地补偿 2023-09-21 15: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农村鱼塘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1、农村鱼塘征收补偿标准如下: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征收土地流程是什么
    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报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
    2、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征收土地方案》;
    3、报同级人民政府进行征地审查;
    4、有权审查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下发《征地审核与批复》;
    5、张贴征收土地公告。
  • 农村集体土地鱼塘征收补偿可以适用《土地管理法》关于土地征收补偿的规定,具体如下:
    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 征地补偿的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都不一致,一般在二万元/亩到十几万元/亩之间。鱼塘的补偿应该和农田一样,农田有青苗费,鱼塘也有和青苗费类似的补偿,在南京都是3000元/亩,另外的人口、土地补偿都一样。所以,在南京和农田标准一样。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补偿标准。法律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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