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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欠款不还起诉书,是否有法律依据

债务追讨 2023-09-21 19: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写欠钱不还起诉书应包含以下内容:原被告的基本信息;明确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理由,如某年某月某日,被告因何原因向原告某某借款多少,立下欠条为证约定某年某月某日偿还,借款期满被告一直拒绝还款,双方多次交涉无果,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最后签字捺印或盖章,写明日期。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写欠钱不还的起诉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2、被告欠款不还的主要事实;3、本案诉讼的请求事项,包括要求法院判决被告人尽快归还欠款的本金、利息等;4、被告欠款不还的证据,如欠款欠条、借款借据、还款协议等;5、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等待法院的审理、和开庭、判决。根据我国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写欠钱不还的起诉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被告欠款不还的主要事实;本案诉讼的请求事项,包括要求法院判决被告人尽快归还欠款的本金、利息等;被告欠款不还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等待法院的审理、和开庭、判决。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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