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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迁移到母亲户口下需要哪些手续?

其他 2023-09-22 08: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孩子户口迁到母亲名下需要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孩子出生证明等手续。更改户口本上的信息办理步骤:
    1、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2、如果申请得到批准,申请人持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更改户籍信息中的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重新打印户口本,并以新户籍信息办理身份证;
    3、变更出生日期的现实情况,出生日期涉及到公民参与社会事务的诸多重大事项,上学、工作、结婚、退休等等。
    公安机关登记出生日期依据的是医院的出生医学证明,凡以出生证明登记出生日期的情况一律不予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法律分析:可以。孩子户口迁到母亲名下手续如下:1、提交相关材料到母亲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2、需要的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孩子母亲户口簿、孩子父亲的户口簿、母亲所在社区的证明、母亲提交的户籍迁移申请。3、按照我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孩子户口按照如下程序才能转到母亲处:
    1、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向女方户籍登记中心申请准迁,领取准迁证;
    2、当事人前往子女现在的户籍地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出证,注销户口;
    3、前往母亲户籍所在地申请户籍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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