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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债务债务纠纷

债务追讨 2023-09-22 10: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之债主要有以下类型:
    1、主债权的给付,即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债权债务,例如还款、支付租赁的义务;
    2、附随义务的履行,即根据交易习惯需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第五百五十九条
    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债权债务,有合同之债、侵权行为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和无因管理之债。
    1、合同之债,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而产生的债权债务。
    2、侵权行为之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
    3、不当得利之债。
    4、无因管理之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 债权债务合同的构成要件:
    (一)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二)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三)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四)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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