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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必须进行病情司法鉴定,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保险赔偿 2023-09-22 11: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做法医鉴定需要的手续是:1.委托法医鉴定前,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当准备充分的鉴定材料,交由法医对鉴定材料进行审查:2.法医应当对被鉴定人进行人身检查,可以要求补充鉴定材料;3.对行动能力严重受限的被鉴定人,办案单位和法医可以到被鉴定人所处的地点进行人身检查:4.案件当事人认为法医定结论有异议,可以向办案单位申请委托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重新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医鉴定重伤鉴定标准》第四条鉴定损伤程度的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委托、聘请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医鉴定重伤鉴定标准》第四条鉴定损伤程度的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委托、聘请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 司法鉴定是否需要病程记录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可能会需要。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法律依据:《司法鉴定通则》第二十三条
    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
    (一)国家标准;
    (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方法。
    《司法鉴定通则》第二十四条
    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
  • 司法鉴定是否需要病程记录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可能会需要。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法律依据:《司法鉴定通则》
    第二十三条 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一)国家标准;(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三)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方法。
    第二十四条 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
    经委托人同意,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派员到现场提取鉴定材料。现场提取鉴定材料应当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其中至少一名应为该鉴定事项的司法鉴定人。现场提取鉴定材料时,应当有委托人指派或者委托的人员在场见证并在提取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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